朋成所2022年第九期业务学习圆满举行
2022年7月9日上午,浙江朋成律师事务所2022年第九期业务学习顺利举行,我所陈建国律师为全所作了《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主题分享。
陈建国律师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证据规定》的体系,逐一从当事人举证、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举证时限和证据交换、质证、证据的审核认定等五个方面,与原《民事证据规定》相比较,结合《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法律对证据的有关规定,围绕律师在办理诉讼案件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等内容作了全面的讲解。
证据是民事诉讼中的实体内容,关系到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法院审理案件最终的裁判结果。《民事证据规定》作为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重要法律依据,对于实现新时代司法审判工作目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修改后的《民事证据规定》延续了原《民事证据规定》的体例,在“当事人举证”部分,补充完善了当事人自认规则;在“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部分,增加了对鉴定人虚假鉴定处罚的内容,同时增加规定了“书证提出命令”制度;在“举证时限和证据交换”部分,完善了举证时限的操作性规则;在“质证”部分,对于当事人的陈述和证人作证行为的程序、要求进行了完善和补充;在“证据的审核认定”部分,完善了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规定。
陈建国律师的分享紧贴实务,理论联系实际,生动形象的案例及深入浅出的讲述使参会律师获益良多。我所将通过每一次的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全所律师的专业法律水平,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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