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主任程幸福律师被续聘为绍兴市人民政府法
日前,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复函绍兴市司法局,为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服务绍兴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聘任十名律师为绍兴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聘期五年。我所主任程幸福律师续聘为市政府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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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复函绍兴市司法局,为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服务绍兴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聘任十名律师为绍兴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聘期五年。我所主任程幸福律师续聘为市政府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