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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我所张哲强律师作为援助律师出庭辩护
发布时间:2023-08-24 23:05
     8月17日上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某故意杀人一案。该案由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海涛担任审判长,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世根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我所接受绍兴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指定张哲强律师作为辩护人,出庭辩护。

     2021年,被告人张某某通过交友软件与被害人潘某相识。两人见面后,张某某欲与潘某发生性关系遭拒,潘某反抗中用剪刀划破张某某头皮。张某某遂心生恶念,将潘某杀害,并分尸掩埋。

     张律师在接受指定后通过庭前阅卷了解案件情况,并会见了被告人,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在庭审中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控、辩双方对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争议焦点等进行查明、举证质证和辩论。

     鉴于该案的具体情况,裁判结果将在合议庭依法评议后择期宣判。被告人近亲属、部分群众代表共20余人旁听了庭审。


律师简介

    张哲强,中共党员,浙江朋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绍兴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绍兴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